各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關于印發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指引(試行)的通知》(國科火字【2017】227號)和《關于修訂印發廈門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廈科聯〔2019〕5號) 有關規定,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協調小組辦公室擬開展2020年廈門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一)材料受理
1、網上申報。
登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網址:zwfw.fujian.gov.cn)→定位“廈門市”→搜索輸入“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我要申報”→“訪問第三方網站”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或直接登錄平臺(網址:http://tas.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通過平臺提交至市科技局(已注冊的無需重復注冊)。市科技局審核企業注冊信息,在平臺上確認激活后,企業在平臺上按要求填報《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提交材料。企業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將填報好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復核)申請表》打印(加蓋企業公章)并附上相關材料(詳見附件5),郵寄至市科技局。
3、根據《關于修訂印發廈門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廈科聯〔2019〕5號),企業申報前須在商務部《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中注冊并按時申報數據。
(二)受理時間:自即日起截止至8月31日
(三)受理對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包括初次申報企業和復核企業(證書三年有效,到期需復核,復核與初次認定程序一致)。
二、優惠政策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1)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第二條 共有十款跨境服務免征增值稅。
(三)海關保稅監管政策優惠: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39號關于進一步推廣實施國際服務外包業務進口貨物保稅監管模式的公告,海關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且海關管理類別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從事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的進口貨物實施保稅監管,國家不予減免稅的商品(詳見《海關總署2008年第65號公告》附件2和附件3)除外。
(四)廈門市各區(含火炬高新區)區級財政給予20-25萬元獎勵(具體以各區政策為準)。
(五)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即自動進入我市“三高”企業培育庫,享受納稅增量獎勵、孵化高企獎勵、骨干員工(人才)落戶、承擔重大科技項目補助等優惠政策。
(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市科技項目、市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研發費用補助、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方面給予優先扶持。
三、聯系方式
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高新技術處(地址:思明區虎園路2號市科技局710室 聯系人:許敏、唐靈潔,聯系電話:2021880、2025306)
廈門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
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廈門市科學技術局代)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