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工信投資〔2019〕134號
各區工(科)信局、財政局,火炬管委會經發處、財政局,各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企業增資擴產和提質增效的通知》(廈府辦〔2019〕65號),現對《廈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補資金實施細則》(廈工信投資〔2019〕2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資金類型和支持標準
(一)從2019年1月1日開始,采取事后獎補方式,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補助和獎勵。對上年度設備投入1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智能化技術改造),按年度給予設備投入10%的補助,單個項目累計補助最高1000萬元;對較上一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其技術改造項目完工投產后再予以設備投入5%的獎勵,單家企業每年獲得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單家企業每年獲得的技改補助和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該企業上一年度稅收(不包括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
為銜接原有政策,2017年及以前年度備案(或核準)且未享受過市級技改補助和獎勵政策的技改項目,其2017年的設備投入可按上述政策申報技改獎補資金。
(二)列入技改獎補范圍的設備投入應在項目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購買,取消項目備案(或核準)日之后購買的要求。
(三)以項目實際建設期限計算設備投入,取消同一技改項目設備投入計算期限不超過兩年的要求。
二、關于資金支持方向與條件
(一)獎補資金申報企業及項目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在廈門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2. 企業實施的技改項目在廈門市轄區范圍內,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省、市技改投資方向,并已在投資主管部門完成備案(審批或核準);
3. 申報項目備案(或核準)的建設期內年度設備投入不低于100萬元;
4. 申報技改獎勵資金項目的企業及項目還應滿足:
(1)申報項目已完工投產;
(2)企業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統計部門認定口徑為依據;
(3)企業當年營業收入較上一年度有增長,企業營業收入以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100000表)為依據。
(二)列入市工信局市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庫項目技改獎補資金優先予以安排。
三、有關說明
本補充通知與《實施細則》(廈工信投資〔2019〕20號)結合使用,與《實施細則》不一致地方以補充通知的要求為準。
廈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廈門市財政局
2019年7月19日